根据学校研究生处的安排,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将于2015年3月25日至3月27日组织硕士研究生复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我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2、成立三个复试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根据学科并通过抽签的方式将考生分为三组。
3、成立督察小组,监督我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律、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4、复试环节安排
(1)3月25日上午,进行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在学院网站和学院公告栏内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及考生复试须知。
(2)3月26日下午1:30-3:30进行专业笔试,笔试地点机电楼B231,考生考试过程全程录像监控,考试结束后阅卷教师在带有监控设备的指定地点完成阅卷工作,给出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标准。
(3)3月27日上午10:00开始进行面试环节。面试地点化工楼B座会议室B310, B308, B306。三个面试小组同时进行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后首先抽取考题。面试时,考生先用应用进行自我介绍,然后回答抽取的考题。随后由复试小组老师提问其它相关的专业问题,并由考试回答。每位考生的面试过程控制在10-20分钟。考生单独面试。面试过程全程监控录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为及格标准,其中英语口语占20%,回答问题占80%。
(4)在面试开始前召开各复试小组成员会议,统一评分标准。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考生成绩为每位小组成员给出分数的平均分,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一位。面试后当场打出分数。
5、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40%+(英语听力成绩*20%+面试成绩*80%)*60%,满分100分。
6、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学校研究生复试相关规定执行。
7、本方案由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