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保证我校无房职工一次性住房补偿的工作准确无误,首先要对我校无房职工进行摸底排查,请各单位、部门将本单位、部门的每一位职工过一遍筛子,不得遗漏,按以下条件,统计整理无房职工的有关信息,编制Excle表格,于2013年11月13日前,发到zhyc@qlu.edu.cn邮箱,并将一份书面文本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后勤管理处住房管理中心(办公楼528房间)。
一、无房职工应符合下列条件:
1、2013年12月31日前正式在编人员(含1998年1月1日之后办理退休手续人员);
2、本人及配偶均未按房改政策购买过房改房;
3、本人及配偶均未购买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以及按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出售的腾退已购公有住房;
4、本人及配偶未购买本部门、单位自建住房、集资建房、委托建房以及特殊优惠团购商品房。
只要房改后参加单位集体购、建住房,不管所购、建住房是否达到规定面积标准,均不再列入无房职工范围。
职工参加单位集体购、建住房,主要视其购买住房行为是否已经实质性完成来界定,不以是否拥有房产证、是否入住为依据。
二、军队转业干部转业时未按军队政策领取一次性住房补贴且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
三、1998年1月1日之后在编期间去世,但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
附件:无房职工情况Excle统计表(样表)
联系电话:89631285 61608
后勤管理处住房管理中心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