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提升我省高等院校应用基础领域科研水平,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实施山东省高校应用基础研究提升计划。现就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的
实施山东省高校应用基础研究提升计划,旨在发挥高校人才优势,夯实应用基础研究,培养应用基础人才队伍,逐步提高全省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和水平,增强自主创新源头供给能力,推动创新体系建设。
二、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开展以下应用基础研究工作:
1、支持高校科研人员瞄准前沿领域技术,统筹学科发展布局,推动新兴学科交叉,获得原始性创新成果;
2、支持高校科研人员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力强、渗透面广、影响大的应用基础性技术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3、鼓励高校科研人员结合全省区域重点行业发展需求,着眼于提升重点行业竞争力和区域创新能力,在行业共性技术方面实现新突破。
三、申报条件
承担过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且已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可通过申报项目形式获得提升计划资金支持。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四、组织实施
按照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结题程序,参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五、有关要求
1、项目由所在高校推荐,不限项申报。
2、高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和核实,通过“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
六、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实行网上集中受理,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9:00至8月31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请各高校于9月4日16:00之前将本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科技厅基础研究与科技条件处。
联系人:董兆选、罗旋
电话:(0531)66777035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