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开展“助学﹒铸人﹒感恩”学生资助育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3作者:团委来源:必赢56net在线登录责任编辑: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为切实发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计划,加强对受资助学生的感恩、励志教育,培养吃苦耐劳自强自立的精神,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经研究决定,开展“助学铸人感恩”学生资助育人活动。

、活动内容

参加化工楼、化工学院实验室的卫生清理等服务性工作。

活动对象

2013级、2014级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2015级经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计266人)

三、活动流程

1、专业老师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注明“实验室房间号、用工人数、用工时、需要完成的任务”等要求,117日前报学院团委任寰(邮箱672435669@qq.com,电话:694711)。后期如有需要,可随时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

2、学院团委根据专业老师的要求,按照学生课表和学生处要求学时量安排学生,学生确认后,反馈给专业教师。

3、完成工作后,用工老师对用工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计1学时/每次。

四、学时要求:

1、根据学校要求,公益劳动课只针对2015级经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第一学年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8学时的公益劳动,每学期4学时。

22013级、2014级无用时规定,原则上要求受助学生均需至少参加一次资助育人活动。

五、考核工作:

1、考核工作由用工老师和各年级辅导员负责,考核内容包括:劳动态度、出勤情况、劳动任务完成情况三个方面。

2劳动结束后,专业老师填写《用工考核表》,学生将考核表交回到B319任寰处。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不合格:

1)劳动态度不端正,不服从安排的;

2)无故缺勤,未参加劳动的;

3)未完成所在劳动岗位分配任务的。

4、参加劳动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者,劳动前一到团委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参加劳动者,取消下一学年的受助资格。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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